1、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
2、 持有有效期内的驾驶证。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属户籍迁入的,提交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
4、属来本地居住的,需提交身份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6、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
驾驶人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属户籍迁入的,提交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属来本地居住的,需提交身份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车管所市所大厅咨询台取顺序号等候办理→持受理凭证到财政收费窗口(市所大厅财政窗口为27号窗口)交工本费→持受理凭证和交款票据到牌证窗口(市所大厅窗口为4号窗口)领取驾驶证。
大庆市车管所
办公地址: 大庆市建行街1号
服务热线: 0459-6677027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驾驶证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