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条件: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
温馨提示(换发条件):
1.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2.证件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
3.证件被撕毁、涂改、乱画、损坏的
4.证件有效期少于签注有效期的(通行证有效期少于110天)
5.旧版港澳通行证换领新的电子港澳通行证
补办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4.书面的遗失声明(注明“因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引起的所有纠纷由本人自己承担”字样。)
1.提交申请:
2.采集指纹:左右手大拇指
3.受理申请
4.缴纳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领取回执单)
5.制作证件
6.发放证件:可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或在办理时选择快递服务。
办理时限
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注: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安机关转入调查环节的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办理费用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大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
电话:0459-6678922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晚报大街二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