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大庆大学

[切换城市]
大庆站> 大庆教育> 大庆大学>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信息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英文名:Heilongjiang Bay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HLAU) 简称:“八一农大” 所在地:大庆 院校代码:10223 类型:农业类/农林类/考研院校

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生简章

2019年省外本科招生计划2020-01-10
2019年省外本科招生计划2019-06-10 11:01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9年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序号专业代号专业名称省外计划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1081805飞行技术(文史)82081805飞行技术(理工)123090101农学154090401动物医学155082302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156082701食品科学与工程157120203会计学158生物科学类0710生物科学2444442442243341244生物技术9工学08-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356355533544552053电子信息工程11工学08-Ⅱ土木工程5535555225226622334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12农业工程类0823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33333666715334农业电气化13食品科学与工程类0827食品科学与工程3863633383312428530334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14植物生产类0901-Ⅰ农学1055552102210551030545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15植物生产类0901-Ⅱ园艺2422424245152223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16动物医学类0904动物医学624422482282248302422动物药学17工商管理类1202-Ⅰ 市场营销(文史)24222444104人力资源管理(文史)18工商管理类1202-Ⅰ 市场营销(理工)23234222人力资源管理(理工)19工商管理类1202-Ⅱ 会计学(文史)622422845442财务管理(文史)审计学(文史)20工商管理类1202-Ⅱ 会计学(理工)44552123财务管理(理工)审计学(理工)21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文史)2222222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理工)222222323030201政治学与行政学(文史)22227233224030302社会工作(文史)22232223225050101汉语言文学(文史)2222324326050201英语(文史)222232244227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22222454728070302应用化学222228262229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3333334233331533330080205工业设计222222223631080703通信工程222222222232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2223322233081302制药工程222334445225122334081702包装工程222223235081801交通运输3222222222322236083001生物工程2222332237237090201农业资源与环境2222222222242238090301动物科学23332224227222239090502园林3255256240090701草业科学2224242241120301农林经济管理 52332422352242120401公共事业管理(文史)223232243120401公共事业管理(理工)2222244120601物流管理52226234522合计3011061717560303010220259814830407810131735503443备注:1、各专业名称后没有类别标注的都为理工类;2、“预科”项目为“少数民族预科”;3、专业序号8-20为按类招生,按类招生的学生实行宽口径培养,即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分流后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4、实施按类招生的专业学费前两年按表中所列标准收取,两年后按实际分流专业标准收取;二批B为我校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为16500元/年;对口招生学费为6000元/年;汉语言文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植物生产类Ⅱ)是我校新增专业(类),学费暂按4800和5000元/年收取。5、表中所列学费为2018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黑龙江省财政厅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局下发的批复文件为准。 详情
2019年黑龙江省本科招生计划2020-01-10
2019年黑龙江省本科招生计划2019-06-10 10:36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9年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序号专业代号专业名称省内计划学费专业咨询电话提前批一批A二批A二批B专升本预科对口 招生1081805飞行技术(文史)10500068192202081805飞行技术(理工)30500068192203090101农学15300068191724090401动物医学15300068191945082302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15380068192166082701食品科学与工程15350068192367120203会计学15350068192678生物科学类0710生物科学89649506819299生物技术68192999工学08-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2540006819317电子信息工程681931911工学08-Ⅱ土木工程104644006819217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6819216水利水电工程681921312农业工程类0823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7541806819216农业电气化681936613食品科学与工程类0827食品科学与工程13455648006819236食品质量与安全6819236粮食工程6819236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681923614植物生产类0901-Ⅰ农学1613641030006819172植物保护6819172种子科学与工程681917215植物生产类0901-Ⅱ园艺703050006819172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681917216动物医学类0904动物医学111513346006819194动物药学681919817工商管理类1202-Ⅰ 市场营销(文史)4468840006819257人力资源管理(文史)681925718工商管理类1202-Ⅰ 市场营销(理工)1040006819257人力资源管理(理工)681925719工商管理类1202-Ⅱ 会计学(文史)6160100448006819267财务管理(文史)6819267审计学(文史)681926720工商管理类1202-Ⅱ 会计学(理工)354048006819267财务管理(理工)6819267审计学(理工)681926721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文史)53500681925722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理工)153500681925723030201政治学与行政学(文史)153000681327024030302社会工作(文史)1643000681327025050101汉语言文学(文史)204800681327026050201英语(文史)316044800681327027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36744500681933728070302应用化学204800681933929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70203500681921630080205工业设计3144200681921731080703通信工程10504000681931632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5100704400681932533081302制药工程654800681929934081702包装工程154000681923635081801交通运输304000681921636083001生物工程354500681930037090201农业资源与环境303000681917238090301动物科学464543000681919539090502园林4643600681917240090701草业科学203000681919941120301农林经济管理 4143500681925742120401公共事业管理(文史)1043300681327043120401公共事业管理(理工)103300681327044120601物流管理41442006819257合计407516922005927043备注:1、各专业名称后没有类别标注的都为理工类;2、“预科”项目为“少数民族预科”;3、专业序号8-20为按类招生,按类招生的学生实行宽口径培养,即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分流后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4、实施按类招生的专业学费前两年按表中所列标准收取,两年后按实际分流专业标准收取;二批B为我校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为16500元/年;对口招生学费为6000元/年;汉语言文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植物生产类Ⅱ)是我校新增专业(类),学费暂按4800和5000元/年收取。5、表中所列学费为2018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黑龙江省财政厅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局下发的批复文件为准。 详情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020-06-11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名称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简称“八一农大”;英文名称为Heilongjiang Bay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缩写为HBAU。国标代码:10223。学校法定住所地为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第四条  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五条  学校的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积极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学校依法依规颁发学业证书、学历证书,依照国家学位制度,依法对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及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二)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三)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及招生工作方案;(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五)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六)对录取的新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七)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各类本科招生信息;(八)配合、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对于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另外,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第三章   计划及录取第八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近几年计划执行情况,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布。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一)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飞行技术专业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二)学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三)录取时,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关于照顾分数的相关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基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基准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专业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和语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文史类专业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和数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以上评价标准相同时,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四)学校在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是B+和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技术科目等级要求合格;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五)英语、飞行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只招英语考生。飞行技术专业录取标准以民航局当年规定为准。(六)录取时不对男女考生比例进行限制。第十条  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第十一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第十二条  学校自2014年开始实行按类招生,按类招生的学生实行宽口径培养,即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执行,分流后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具体按类招生类别、分流专业及收费办法详见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下发的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类)学制四年。第十四条  学校开设“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包括农学(创新人才培养班)、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创新人才培养班)、动物医学(创新人才培养班)、食品科学与工程(创新人才培养班)、会计学(创新人才培养班)5个专业,具体实施办法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管理规定》执行。第四章   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和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王震奖励基金、综合奖学金、爱农就业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奖助资金;各学院还通过教师、爱心人士、企业和社会团体捐助等方式,设立30项奖助学金,各项奖助学金具体评审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并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第五章   学历证书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第二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有关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可以通过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站进行查询,网址:http://zhaosheng.byau.edu.cn;咨询电话:0459-6819043;纪检监督电话:0459-6819052。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复查不符合者,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2017-05-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简称“八一农大”;英文名称为Heilongjiang Bay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缩写为HBAU。学校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实施高等教育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学校法定住所地为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学校官方网址为www.byau.edu.cn。  第四条 学校的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积极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学校依法依规颁发学业证书、学历证书,依照国家学位制度,依法对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及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及招生工作方案;  (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五)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对录取的新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  (七)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各类本科招生信息;  (八)配合、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于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另外,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近几年计划执行情况,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布。  第八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使用原则。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飞行技术专业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  (二)我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三)录取时,以高考总分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基准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专业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和语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文史类专业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和数学成绩排序,以上评价标准相同时,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四)我校在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是B+和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技术科目等级要求合格;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  (五)我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关于照顾分数的相关政策,但该分数只在考生进档时有效,在决定是否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在专业分配的问题上,对政策上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按原始成绩排队分配专业,不享受加分。  (六)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飞行技术专业高考成绩要求按民航局当年规定为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外语使用英语授课。  (七)录取时不对男女考生比例进行限制。  第十条 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第十一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第五章 按类招生  第十二条 我校自2014年开始实行按类招生,2017年按类招生类别为4个。按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5+2.5”的培养模式,实行宽口径培养,即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于第三学期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第四学期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一)工学08-Ⅰ,包括电气类、电子信息类和农业工程类,分流专业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农业电气化4个专业;  (二)工学08-Ⅱ,包括土木类和水利类,分流专业为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3个专业;  (三)工学08-Ⅲ,包括机械类、交通运输类和农业工程类,分流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3个专业;  (四)农学09,包括植物生产类和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分流专业为农学、植物保护、园艺、种子科学与工程和农业资源与环境5个专业。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三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第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王震奖励基金、勤学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个人单项奖学金和涉农艰苦专业助学金。各学院也通过教师捐助、爱心人士和社会团体捐助等方式,设立了25项奖助学金和思源助学金,具体评审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采取积极措施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对特困生进行资助。第七章 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八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邮政编码:163319  招生咨询电话:0459- 6819043  6819044  纪检监督电话:0459- 6819051  电子邮箱:bynd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bya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ww1.hlau.cn/zhaosheng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有关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详情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2018-04-28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名称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简称“八一农大”;英文名称为Heilongjiang Bay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缩写为HBAU。学校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学校法定住所地为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学校官方网址为www.byau.edu.cn。第四条 学校的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积极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学校依法依规颁发学业证书、学历证书,依照国家学位制度,依法对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及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二)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三)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及招生工作方案;(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五)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六)对录取的新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七)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各类本科招生信息;(八)配合、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六条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于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另外,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第三章 计划及录取第七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近几年计划执行情况,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布。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一)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飞行技术专业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二)我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三)录取时,我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关于照顾分数的相关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基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基准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专业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和语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文史类专业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和数学成绩排序,以上评价标准相同时,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四)我校在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是B+和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技术科目等级要求合格;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五)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飞行技术专业高考成绩要求按民航局当年规定为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外语使用英语授课。(六)录取时不对男女考生比例进行限制。第九条 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第十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第四章 按类招生第十一条 我校自2014年开始实行按类招生,按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5+2.5”的培养模式,实行宽口径培养,即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于第三学期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第四学期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具体按类招生类别、分流专业及收费办法详见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下发的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第五章 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第十三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王震奖励基金、勤学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个人单项奖学金、涉农艰苦专业助学金和思源助学金。各学院也通过教师、爱心人士、企业和社会团体捐助等方式,设立了33项奖助学金,具体评审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采取积极措施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对特困生进行资助。第六章 学历证书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七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邮政编码:163319招生咨询电话:0459- 6819043  6819044纪检监督电话:0459- 6819051电子邮箱:byndzsb@163.com学校网址:http://www.byau.edu.cn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ww1.byau.edu.cn/zhaosheng第八章 附则第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七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有关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详情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019-05-2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名称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简称“八一农大”;英文名称为HeilongjiangBay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缩写为HBAU。学校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实施高等教育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业务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学校法定住所地为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学校官方网址为www.byau.edu.cn。第四条学校的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积极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学校依法依规颁发学业证书、学历证书,依照国家学位制度,依法对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及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二)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三)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及招生工作方案;(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五)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六)对录取的新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七)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各类本科招生信息;(八)配合、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六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于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另外,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第三章计划及录取第七条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近几年计划执行情况,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布。第八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一)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飞行技术专业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二)我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三)录取时,我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关于照顾分数的相关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基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基准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专业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和语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文史类专业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和数学成绩排序,以上评价标准相同时,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四)我校在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是B+和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技术科目等级要求合格;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五)英语、飞行技术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只招英语考生。飞行技术专业录取标准以民航局当年规定为准。(六)录取时不对男女考生比例进行限制。第九条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第十条录取结果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第四章按类招生第十一条我校自2014年开始实行按类招生,按类招生的学生实行宽口径培养,即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分流后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具体按类招生类别、分流专业及收费办法详见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下发的2019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第五章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第十二条我校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局批复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第十三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王震奖励基金、勤学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涉农专业助学金和思源助学金。各学院也通过教师、爱心人士、企业和社会团体捐助等方式,设立了28项奖助学金,具体评审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采取积极措施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对特困生进行资助。第六章学历证书第十五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七章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邮政编码:163319招生咨询电话:0459- 6819043  6819044纪检监督电话:0459- 6819051电子邮箱:byndzsb@163.com学校网址:http://www.byau.edu.cn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ww1.byau.edu.cn/zhaosheng第八章附则第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七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有关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第十八条本章程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详情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5年飞行技术专业“大改驾”模式招生简章2015-08-27
2015级新生:驾驶飞机,翱翔蓝天,是无数有为青年的儿时梦想和职业理想。挺拔的身姿、帅气的制服、不菲的收入让飞行员成为令无数人羡慕的职业。成为一名飞行员对于八一农大的新生来说不是梦想,而是近在咫尺的机会。因为我校设有飞行技术专业,每年不仅通过高考录取飞行学员,新生入校后也可以通过“大改驾”模式转入飞行专业,学习飞行驾驶,毕业后从事飞行员工作。一、专业介绍我校飞行技术专业是校企合作办学专业,采取订单式培养模式,学校目前与多家航空公司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包括北大荒通用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和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等,为其定向培养飞行员。该专业自2012年开始招生,四年累计招生70余人。2012级首批飞行学员已经全部与航空公司签订培训协议,进入航空公司开始飞行驾驶训练,其中10人签约北大荒通用航空公司,18人签约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2013级飞行学员于今年6月份顺利签订飞行驾驶培训协议,其中6人签约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13人签约海南航空公司。飞行员待遇优厚,毕业后每月底薪可达8000元,且根据工作量或飞行时间另有奖金收入;毕业1-2年即可升为副机长,表现优异者,3-5年可升为机长,年薪达45万元左右。签约大型民航公司或飞行于我国主要航线的机长,年薪可达百万。二、培养模式“大改驾”模式是指在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选拔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飞行技术专业定向培养。采用我校和航空公司联合培养模式:在我校完成2-2.5年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后到航空公司进行1.5-2年的航空专业理论和飞行驾驶训练,最后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三、招生条件1、招收对象:2015级普通本科新生,文理不限,男性,外语语种为英语,且高考英语成绩95(江苏生源地考生76分)分以上。2、年龄及身体条件: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68—187厘米之间,身材匀称;双眼没有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C字表0.5(见附件)。3、政治素质条件: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4、心理素质条件: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招生人数:20名五、工作安排1、报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请于8月29日到招生办(主楼816办公室)领取《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大改驾”报名表》。2、初检面试:初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面试由招生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3、上站体检:上站体检在辽宁省沈阳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4、背景调查: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学生进行航空背景调查。六、录取原则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成绩择优录取,不同省份的学生成绩按照各省本科二批省控线的百分比进行排序。黑龙江省本科二批B段录取的学生转到飞行技术专业后,学费仍按照二批B标准缴纳。七、专业调整及就业去向被录取的学生转入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培养方案和管理制度遵照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学校与航空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毕业后获得相关飞行资质可到相应航空公司就业。八、咨询方式咨询地址:主楼816办公室咨询电话:0459-6819044 13836919044QQ交流群:288098849联系人:苏老师、刘老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生办2015年7月20日附件: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飞行是一门复杂的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对人体有着特殊的要求,只有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才能保证圆满地完成学业并长期胜任飞行工作。招收飞行学员在学习成绩优良的基础上,身体条件总的要求是:发育良好,体格健壮,爱好文体活动,性格开朗,智力中等以上,处事果断灵活。我们热烈欢迎广大的航空事业爱好者前来报名。为了按时完成飞行学员的招收工作,避免给国家和个人造成损失,现将不适合空中生活的明显症状列举如下,以使大家对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有所了解,便于考生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报名。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合学习飞行技术专业:1、未达身高范围:168厘米—187厘米。2、体质指数(BMI)不应>28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M)2。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4、明显的“O”型或“X”型腿。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诊等。6、慢性肠胃道疾病(胃炎,溃疡病)。7、肝炎成肝脾肿大;HBsAg阳性。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及家族病史。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11、较重的晕车、晕船史。12、口吃。13、耳道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14、单眼裸视力低于(C字表)0.5、斜眼、色盲、色弱、做过角膜手术。15、肺结核。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61信箱
  • 电话:
    %u0030%u0034%u0035%u0039-%u0036%u0038%u0031%u0039%u0031%u0033%u0032
  • 邮编:
    163319
相关推荐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简章 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职业大学招生简章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宁波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工学院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